萍乡市检察院设立生态检察室派驻市林业局开展生态检察工作
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检察工作,推动萍乡城乡环境实现大变样,12月30日,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室派驻市林业局挂牌,它将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监督,推动建立健全生态执法联动机制和生态保护领域“两法衔接”机制,促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得到严肃查处和有效遏制,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,实现萍乡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。
派驻林业部门生态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: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 刑事犯罪;加大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;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;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;着力强化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。该机构将加强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土地、林木等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行为的的检查,全面掌握辖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、利用、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,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和预防工作,强化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,为我市的林业生态建设发展保驾护航。